1、負責壓力容器的管理工作,組織編制、匯總和上報壓力容器的檢驗計劃和統計年報。
2、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和檔案室資料的匯總、歸檔工作。
3、檢查壓力容器檢驗計劃的執行情況。
4、參加審核壓力容器的驗收方案、檢驗和竣工驗收工作。
5、參加壓力容器的事故調查及上報,并對預防事故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。
6、檢查灌瓶站對壓力容器使用、維護和安全裝置的校驗情況。
7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壓力容器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。
8、負責制定審核壓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力案,并監督壓力容器的修理、改造、使之符合質量標準要求。